楼下二次被水淹才发现并非自家漏水 检察长上门办案,启动再审后改判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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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共67名院领导对当事人向检察机关首次信访的282件案件实行包案办理,以上率下高质量办理案件的同时,进一步追根溯源,对症开方施策,预防类案发生。截至目前已办结263件,包案率达100%,再次申诉7件仅占2.66%。

2018年7月,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上班时发现位于楼顶的下水管道破裂令污水外漏,致使自家办公场所被淹。该建设公司将其楼上住户王某某和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法院认为漏水是王某某家下水管破裂所致,判决王某某向该建设公司赔偿45390元。2019年,案涉下水管道再次破裂,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工人告诉王某某,案涉办公场所被淹并非由王某某家的下水管道漏水所致,而是同单元其他房屋的下水总管漏水。王某某随即申请再审,但被驳回。2021年11月,王某某向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进行信访求助,申请检察监督。

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不属于最高检规定的3类必包案件,但考虑到该案系首次访,且历时四年,监督难度很大。六合区院主动将其纳入领导包案范围,决定由分管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包案办理。

受理案件后,包案的分管检察长通过审查调阅审判卷宗,了解原案证据材料及庭审经过;前往事发地进行实地勘查、获取一手资料;通过维修工人了解漏水点情况;调取研究涉案楼栋建筑资料,咨询涉案房屋设计师,了解涉案房屋排水管道结构。在多渠道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创新性采取上门办案的方式,于案件发生地主持召开现场公开听证会。在各方的共同见证下,现场打开管道扣板,实地勘查水管漏水的真正源头。经过现场勘察,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开放式检委会,厘清案件诉争焦点,认定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房屋被污水侵蚀、损坏系4层及以上公共下水管道破损所致。

听证会后,六合区院与法院会商启动了再审程序,最终法院对该案予以改判。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及时为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指明了后续法律维权渠道,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平等法律保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目的。

包案检察长介绍说,依法行使民事检察监督中的调查核实权,组织现场听证,以创新形式公开展示决策过程等方式,回应群众期待,让检察工作“看得见”“听得到”,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决策结果的信赖感,让人民群众能够信任司法、信任法律,真切感受到“遇事找法”不是口号。

通讯员 胡红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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