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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推出八方面措施,促进一季度工业开好局、起好步。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7%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工业稳增长正向激励方面,对一季度工业综合增速(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用电增速各60%、40%权重计算)居全省前三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保障企业用工稳岗方面,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申请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记者 颜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