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在福州召开

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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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5次主任会议6日在福州召开。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授权,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1月11日至15日在福州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3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福建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