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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12月31日讯 (记者 马志亚) “资不抵债就启动破产程序!”“我的公司还能经营,还有很多会员,不能走破产程序!”近日,在徐州鼓楼法院执行一起案件中,债权人徐州某装修公司和破产公司徐州某健身公司负责人多次进行争吵,使得“执转破”程序一度陷入僵局。为了破解难题,承办法官仔细查找分歧点,最终巧妙化解困局,促使各方达成和解协议。
徐州某健身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0日,注册资本50万元,属小微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健身休闲活动、健康管理咨询等。因拖欠债权人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徐州某装修公司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2022年11月5日,我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徐州某装修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11月14日指定徐州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徐州某健身公司后,清点了公司的健身器材及会员,发现该公司健身器材资产值较大,且会员众多,公司仍在经营中,公司股东多次向管理人表示公司不能破产,并向法院提交了延期破产的申请。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债权人联系,建议债权人给予一定和解时间,让破产公司能够争取恢复正常经营以便偿还债务,但是,部分债权人与破产公司经过数年诉讼,关系较为紧张,担心破产公司拖延时间不诚信。
既要兼顾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盘活濒临破产企业,法官也陷入两难境地。为破解僵局,承办法官多次与债权人沟通,深入了解债权人的想法,对企业经营情况、负债原因及市场价值进行深入调研、认真评估,及时调整办案思路,秉着“只要股东有继续经营的想法,只要有一丝可能,就应该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的理念,打算采用破产和解方式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
为了促使和解,承办法官仔细查找案件痛点、堵点和分歧点。在梳理破产公司企业状况时,发现破产公司系疫情前半年成立,公司经营中,多次因疫情原因闭店,游泳池也因疫情原因一直未能开放。而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已经进行了调整,破产公司的健身会员日益增多,游泳池也可以重新开放,企业恢复经营指日可待,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时间。承办法官决定以分期给付作为谈判契机,不减少债权清偿份额,只延长给付期限,经过法院释法,管理人说理,最终促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一步步达成了和解方案。
12月29日,最后一名债权人亦确认破产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最终形成,案件进入和解程序。本院经审查裁定认可该公司和解协议。至此,债权人的债权将以分期清偿的方式得到保障,破产公司也获得重生。该案件为鼓楼法院探索运用破产和解制度化解破产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也是狠抓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所取得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