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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一起政府热线12345转来的工单。市民李某反映称,自己骑电动自行车回家时,被小区大门口的道闸杆砸伤了,物业却不愿意赔钱,要求民警进行处理。
民警介入调查了解得知,事发时,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外面返回小区。当李某骑行至小区大门口时,正好看到一辆小轿车从小区内驶出。李某为图省事,便趁着小轿车出来,门禁道闸杆抬起的间隙,骑着电动自行车直接进入。
不料,李某刚骑到门口,道闸杆子正好落下,砸到了李某的身上,致李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道闸也被弄弯了。李某爬起来后,发现自己摔伤,他责怪保安没有及时停止道闸落下,并向物业索要赔偿。而物业表示,电动自行车应该从侧门进出,事故是李某自己“抢杆”造成的,拒绝赔偿,还要李某赔偿道闸的维修费。李某回家后越想越气,便拨打了12345,想让民警帮助索赔。
民警向李某解释称,在经过有门禁道闸时,一定要遵循“一车一杆”的原则,有序通行。李某没有遵守“一车一杆”的原则,而且还存在未按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经认定,李某应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但要不到赔偿,还应赔偿物业道闸的修理费。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