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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等三人曾与南京玄武区某护肤造型店签订服务合同,在该造型店办理会员卡,预付充值,并接受美容美发服务,后双方发生纠纷。任某等人要求该店退还相关预付服务费,并诉至玄武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护肤造型店应退还任某等三人预付服务费共计14万余元。因某护肤造型店未履行法院判决的付款义务,任某等人向玄武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及现场调查,发现某护肤造型店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已不再经营。因该店是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应承担偿还责任,玄武法院裁定执行该店经营者潘某的财产,但未能查找到潘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联系上潘某,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后调查得知,潘某回老家淮安金湖开了一个美容美发店,但具体地址不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潘某的微信账号,执行人员假借需要接受祛斑及疤痕修复等美容服务,添加潘某为微信好友,在聊天中获取了其新开的美容美发店地址。之后,玄武法院派出人员自淮安金湖将潘某拘传到案,因潘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经执行,潘某最终将上述预付服务费全部退还任某等人。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主动作为,执行人员主动加潘某微信,获取其地址,并对其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使得案件足额执行到位,挽回了任某等人的损失,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官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预付充值消费时,要仔细核对经营企业的资质等信息,谨慎选择可靠、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的企业进行消费,避免出现维权困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杨国胜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