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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博会展出的先进制造设备。(资料图/厦门晚报记者 陈立新)
全方位支持企业引才聚才用才。近日,厦门发布了《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岗位人才(下称“人才”)按照个人贡献适当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为10万元。
具体的奖励举措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年薪(税前)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其中不超过70万元的部分按3%予以奖励;70万(含)—100万(不含)元的部分按4%予以奖励;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予以奖励。
申报条件:人才在用人单位任职一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职在岗;人才上一年度的年薪(税前)达到50万元以上;担任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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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先进制造业企业
住房保障新规征求意见
在给予人才奖励同时,厦门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相关企业的住房保障举措。近日,市工信局发布了《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目前正在向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提出,该住房保障新规适用于在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上一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达到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员工等。申请对象不受取得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户籍人数及年限等限制。
根据倍增计划企业综合贡献,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由倍增计划企业自行分配。按企业贡献以上一年度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至1亿元,且年增长速度达到5%至20%以上的标准制定3个奖励等级,分别安排30套、20套、10套房源指标。保障性商品房建筑面积一般控制为:二房型为60平方米或70平方米,三房型为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二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购95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