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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解决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以及省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医保等13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为进一步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福建省将建立政策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市民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合力推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加快新市民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共享。完善新市民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研究建立金融服务新市民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新市民创业以及吸纳新市民就业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新市民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包括新市民住房安居金融需求、日常生活及其子女教育金融服务、健康保险保障、养老金融服务、民生领域资金监管。福建省将全面排查新市民无贷户,形成“首贷户”拓展白名单,主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持续优化新市民“有贷户”服务,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
福建省将着力强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新市民等重点群体金融服务。对规定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做好原有农村服务对象进城务工后的跟踪对接服务,优先做好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人口中新市民的后续服务。
《措施》还提出,构建新市民网格化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将新市民金融服务纳入地方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在新市民群体集中的商圈、园区、开发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联合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探索设立金融顾问。(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