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引导支持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积极作用,省民政厅制定了《2022年支持全省性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经评审,拟给予以下10个项目每个25万元资金支持:
1.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福建省建宁县“公民社”共享空间项目;
2.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永泰县凤落村助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
(相关资料图)
3.福建省助困公益协会:福建省永泰县莒口村老人关爱项目;
4.福建省致善公益基金会: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三溪村老年人关爱项目;
5.福建省正荣公益基金会:永泰县太原村乐居为老扶困服务项目;
6.福建省金丝带济困公益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灯塔下的同行者”——大病儿童家庭照顾者支持项目;
7.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护蕾使者闽乡行——乡镇留守儿童青春期安全知识教育;
8.福建省同心慈善基金会:福建省乡村儿童数学兴趣与科学素养培育计划;
9.福建省心启航助残帮扶中心:福建省“亮灯暖童心”困境儿童帮扶公益项目;
10.福建省福至心灵助学服务中心:福建省闽清县留守儿童数智赋能家社护航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52357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706室
邮编:3500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