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扩大施工过程结算试点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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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近日,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全面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政府投资项目稳步推进。

施工过程结算,是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及时进行价款计算、确认,相当于“干一段结算一段”。该机制能有效缩短竣工结算时间,企业能够以最短的时间获得工程尾款。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发布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据介绍,福建省于2020年在全国较早印发了施工过程结算办法,并以厦门市为重点地区开展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省住建厅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要求写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强制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落实制度;同时,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监督指导工作,通过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检查,督促存在问题项目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处罚。

“我们将行政区域内新招标、新签约且施工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房建市政工程及在建工程纳入试点工作,目前已在24个在建工程中开展试点。”厦门市建设局副局长叶文语介绍,厦门通过确定适用范围、加强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约定、推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代建信用激励机制等保障措施,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工作。其中,金沙书院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财政投融资试点项目,在厦门市暨全省第一个完成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审核。(记者 游笑春 通讯员 苏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