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首批80处河湖文化遗产名单

中国经济网、人民日报客户端


(资料图)

日前,福建省河长办、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一批河湖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闽河办〔2022〕20号),正式确认80处河湖文化遗产,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河湖文化遗产,厚植八闽幸福河湖建设的文化底蕴和内涵。

此次公布的名单,经各地推荐申报、现场复核评估、省级专家评审、处室征求意见和网上公示而最终确定。其中,物质类77处(含河流15处、湖库18处、沟渠5处、渡槽2处、陂坝4处、桥梁12处、渡口码头9处、寺院石刻5处、井亭塔3处、历史遗址4处)、非物质类3处(含宗教民俗2处、文学艺术1处)。

据了解,本次入选的80处河湖文化遗产来自福州(10个)、莆田(6个)、泉州(20个)、厦门(3个)、漳州(9个)、龙岩(10个)、三明(5个)、南平(10个)、宁德(6个)、平潭(1个),其在利用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故事性等方面都有其独特之处及传承性。或是保持着原始生态的闽江、汀江、木兰溪等河流的源头腹地,或是曾经孕育了红军精神的渡口遗址;或是代表着作为海丝之路起点的福建海洋文化,或是见证了当年建设水库坡坝的时代楷模们的坚毅和伟大……而这都记录着福建河湖文化中所蕴藏的深厚的人文情怀。

本次河湖文化遗产认定工作为福建首次,意义非凡。福建省河长办、省水利厅表示,通过此次评选认定工作,要求各地结合河湖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或发动社会力量对年久失修的河湖文化遗产进行修缮维护,对仍在发挥效益的河湖文化遗产加强日常管护,使其发挥最大的遗产效益、文化效益和社会效益。

80处河湖文化遗产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