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常态化防控的通告
〔2022〕第18号
(相关资料图)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遏制疫情扩散,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常态化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体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轨迹交叉,及时向社区、村(居)报备,主动配合流调工作。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破坏围挡、持用假证、冲闯社区(小区)、卡口,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严厉打击,并向社会公告警示。
2.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餐馆等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3.娱乐场所、KTV、酒吧、网吧、洗浴、足浴、艾灸、推拿、盲人推拿、美容美发、健身房、茶馆、棋牌室、麻将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暂停营业。
4.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5.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厂区内部实行封闭管理,内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6.各乡镇即时取消所有墟期活动,避免因人群聚集引发群体性感染风险。暂停举办各类庙会、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或延期举办喜庆事宜,从速从简操办丧事。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会展等聚集性活动。
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浦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2022年10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浦城县石陂镇、濠村乡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告
〔2022〕第19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对进一步强化石陂镇、濠村乡社会面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26日零时起,在石陂镇、濠村乡区域内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
二、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外出。
三、严控人员聚集。停办各类聚集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赶圩、庙会、民俗活动、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实行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镇学校、幼儿园、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暂停开放。
四、暂停部分行业营业。区域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外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区域内国省道出入口临时关闭,车辆禁止通行;过境车辆一律不得停留,疫情防控、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民生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凭证通行。
六、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发布。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若有困难和问题请拨打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石陂镇0599-2633109,濠村乡0599-2623489)或向所在村(社区)咨询。
七、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浦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