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深圳商报

记者10月24日获悉,广东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转发公安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改革要求,广东将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安检、环检实现“两站合一”,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新车6年内免检、跨省异地检验、检验标志电子化、货车“三检合一”等多轮车检制度改革,在保障车辆安全环保性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车检服务水平。此次四部门部署深化车检改革,进一步简程序、降成本、提服务,推出优化检验市场准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网上预约检验、“交钥匙”便捷办等系列新措施,优化车检服务,规范检验行为,推进检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更加便利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压缩许可和技术评审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证书电子化,实现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整合安检和环检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现检验机构同时具备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能力,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加快检验机构建设的同时,综合评估检验机构数量、分布和检测能力,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

根据改革要求,新建检验机构申请机动车检验资质认定时对同一类车型机动车应当同时具备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和排放检验(以下简称环检)能力,实现“两站合一”,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对仅具备安检或环检检验能力的机构,未补齐能力且许可到期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许可证书,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检验结果。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巡查和异常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违规行为,严格倒查问责,依法严厉查处替检代检、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动机动车检验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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