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三角九市将建立城市森林旅游区 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深圳商报

日前,广东省林业局印发了《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根据省域森林资源分布的空间特征,将构筑广东省森林旅游“一带、四区、六环、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

记者了解到,根据地理区位和森林旅游资源条件,《规划》确定4个片区,分别为珠三角城市森林旅游区、粤东潮汕风情森林旅游区、粤西滨海湿地森林旅游区、粤北山地生态森林旅游区。其中,珠三角城市森林旅游区范围包括广州、佛山、肇庆(部分地区)、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等珠三角九市。该区域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快速交通网络体系,重点开发都市森林休闲观光、森林体验、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观光休闲型旅游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现已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林长体系。截至2022年9月,全市已设立各级林长1786名,明确基层监管员372名、护林员1133名,设置了林长责任公示牌327块。林长制促“林长治”成效开始显现,广东省下达的年度造林、新造林抚育任务已超额完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强化,上一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93.79%得到查处整改,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灾害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深圳将严格实施林长制督查考核,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全力推进林业各项重点工作,积极试水“林长+”模式,推行“林长+树长”“林长+公众林长+自然校长”,充分利用深圳社会活力、民间创造力做深做活做强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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