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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9月30日的“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专场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在国内生产总值连跨3个万亿元大关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居全国前列。
十年来,“绿色”成为福建高质量发展底色。5个县(市、区)被列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0个市、县(区)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是加快绿色转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低碳改造,从源头上减少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为全国平均的68%、60%,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58%。
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出生态“碧蓝”色。过去十年,福建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碧海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优秀,福州滨海新城岸段评为全国美丽海湾。
过去十年,福建省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调色笔,调出生态“暖”色。常态化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连续两年开展“静夜守护”行动并纳入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噪声扰民、污水垃圾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万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1911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52件。
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覆盖全省主要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十三五”以来累计补偿资金63.1亿元;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和创新生态激励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以改革创新为笔,绘出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39项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十年砥砺,造炬成阳。2021年,福建省GDP约占全国的4.3%,能耗仅约占全国的2.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仅约占2.4%、二氧化硫排放量仅约占1.5%。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2%,市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85.2%,全省森林覆盖率66.8%。八闽大地天更蓝、水更清、海更碧、山更绿。(记者 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