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27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规范辅警的权责利,有望为辅警依法规范履职提供明确的依据和强有力支持保障。
据了解,目前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5.6万多人,与公安干警的比例达到1.08∶1,有效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但当前辅警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招聘渠道不一、职业保障偏低、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突出,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对辅警的管理,更好发挥辅警的作用。
长期以来,辅警“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导致公安机关在使用辅警上不规范、不科学、不到位。为此,条例(草案)对辅警工作职责作出规定,明确其可以从事的工作和不得从事的工作,其中包括勤务辅警可以协助警察开展治安巡逻、疏导交通,文职辅警可以开展窗口服务、证件办理等工作;不得从事政治安全保卫、涉及国家秘密等工作。
辅警招聘是保证辅警队伍素质的首要端口。目前我省各地招聘辅警方式不规范,招聘条件参差不齐,为此条例(草案)对招聘的组织机关、原则、条件、程序、优先聘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同时,为保持辅警队伍稳定,条例(草案)还从薪酬标准、社会保险、工会权益、伤残保障、职业晋升等方面对辅警职业保障作出规定。条例(草案)还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辅警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责任,对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并合理设置各层级辅警额度。(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