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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19日,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建省民政厅专场)上,会上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在加强特殊儿童群体关爱保护方面新举措及成效。
一是政策机制更加完善。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保障对象、保障内容、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全省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160名、村(居)儿童主任17374名,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儿童保障工作全覆盖。
二是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以来,福建省先后两次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机构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目前的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400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80%、133.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纳入保障,对象范围从四类扩大到六类,全省有1.3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持续实施“孤儿助学工程”、“明天计划”等专项行动,资助成年孤儿完成学业,为病残孤儿提供手术治疗和康复护理等服务。
三是关爱服务更加温暖。实施“福蕾行动计划”,精心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儿童关爱服务品牌,动员全省630家社工服务机构、1101个社工站、756支志愿服务队参与,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假日关爱、亲情陪护、心理疏导、结对帮扶等关爱服务。特别是针对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开展关爱服务,帮助2960余名儿童走出困境。各地积极培育示范典型,莆田市“一网四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模式、三明市“三聚三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分别于2019年、2020年作为福建省唯一项目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表示,守护少年儿童就是守护未来!我们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单位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织密扎实儿童福利保障网,推进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这项“未来事业”,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记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