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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推进福建省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在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等领域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公信力、有品牌影响力的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建立与城乡社区发展相适应,党建引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
《意见》明确,将持续开展“守望相助”志愿服务,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协助居(村)民委员会推动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为居民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更加有效、快捷的途径。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化解社区矛盾,营造“共创平安”的社区环境,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后续,我省将围绕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重点工作要求,培育发展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鼓励郊区引进中心城区的品牌社会组织到郊区落地,带动和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成长壮大。培养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骨干队伍。(记者 叶欣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