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市、区) 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福建省数字乡村省级试点县(市、区)的通知》要求,省委网信办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织开展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专家评审及复核,并报省领导同意,确定了福州市长乐区等20个县(市、区)拟作为首批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资料图)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6日
联系单位:省委网信办网络评论和社会工作处
联系电话:0591-86309927
首批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市、区)名单 (20个)
福州市: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
厦门市:集美区
漳州市: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
泉州市:安溪县
三明市:尤溪县、永安市、大田县
莆田市:仙游县
南平市:政和县、武夷山市
龙岩市:长汀县、上杭县
宁德市:福安市、寿宁县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
福建省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