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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近日,省财政厅安排资金2.27亿元,对1248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推动科技创新。
这些项目共涉及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技术转移计划,以及公益类计划五个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后补助科技项目、科特派后补助项目等。
项目将重点围绕《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注重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等方向与领域,着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孵化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