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长三角标准制定科学化 积极探索优化工作流程

安徽日报

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是重要基础。近年来,沪苏浙皖生态环境部门共召开十多次会议,分析标准一体化发展方向、存在问题、破解措施,共同谋划区域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流程、机制、具体事项,形成了“共同谋划、共同编制、分别报批、统一发布”的长三角标准制定模式。

2019年,三省一市建立了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合作机制,即“4+4”合作机制,三省一市的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合作推进标准一体化建设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为支持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建设,在立项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并专设了标准编号。合作机制明确,长三角标准统一谋划、统一立项、统一起草、统一发布,其中强制性标准需增加一个环节,即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上报各省(市)政府审批。

2021年,长三角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一体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委员来自三省一市的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承担标准技术咨询和审核工作,发挥智囊团作用。第一届委员会共43名委员,其中有10名委员来自安徽。

随着合作机制推进,标准一体化工作取得实质进展。2020年,《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长三角标准立项,并于2021年完成制定并发布。2021年,《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评价要求》等4项长三角标准立项,目前标准文本已经起草完成,即将征求意见。2022年,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立项《制药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6项长三角标准。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艳辉表示,将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标准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探索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制定时间,提升工作质效;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库作用,协同推进长三角标准制定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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