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法律援助中心揭牌启用。
据悉,这是深汕特别合作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将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该中心设有法律咨询室、法律援助室、人民调解室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室,可以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咨询;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业务等。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深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据悉,深汕特别合作区将继续推进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