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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留闽来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2条具体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闽来闽就业创业。
《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提供求职免费住宿等服务,为有意愿的外地生源创造留闽来闽就业创业条件;提供人才储备生活补助,对在本地就业创业并落户的外地生源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给予人才储备生活补贴;扶持创新创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制定落实创业项目落地补贴、实缴税费地方留存部分等额资助等政策。
《通知》指出,各地可通过政策性岗位示范带动,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锻炼成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各地建设线上线下“零工市场”,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各级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党组织开展拓岗引才专项活动,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依托就业服务机构等平台开展实践活动,组织专业力量指导求职,增强未就业毕业生职业认知与就业主动性。(记者 林晗 见习记者 吴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