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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到2025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的比例达90%以上,残疾人普遍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
“十三五”期间,我省率先建立实施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普惠制政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实施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推动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配套政策;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制度,提升适配服务质量。
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协议管理机构,每个设区市至少有2所规范化协议管理机构;通过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组织服务队、组织残疾人开展互助自助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精准适宜基本康复服务。
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开展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实现所有在岗及新进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全面覆盖;扩大康复辅助器具数字化适配技术的应用,促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向“互联网+”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此外,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等力量,通过上门服务、实施转介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或帮助残疾人获得康复医疗、训练、护理、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