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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围绕残疾预防的五个领域,部署20项重点工作任务,设立25项主要指标。
《实施方案》明确,将推动实现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产前筛查率78%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5%以上,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成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我省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前列。
《实施方案》按照三级预防原则,系统提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行动的原则要求、工作目标和行动措施,部署了五个领域共20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等。(记者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