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为加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今年3月出台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创新推出福建“乡村振兴贷”。截至目前,有关金融机构已向450家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0.09亿元,有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发展生产。
聚焦农业实体经济
借助省级政策性资金池作为贷款增信手段,采用银政、银政担、银政保等担保模式分担贷款风险,鼓励银行提供纯信用融资,引导银行“敢贷、愿贷”,单户最高纯信用融资规模达1000万元。截至目前,已支持303家农业企业、50家农民合作社、97家家庭农场实现融资,有效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建立名单推送机制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推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名单,同时建立银行推送、企业申请等渠道名单推送机制,实行名单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已公示入池管理10573家,金融机构通过推送的名单更加快捷精准实现贷款需求对接,有效降低银行获客成本。
实行贷款优惠利率
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优惠利率,其他银行业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作为优惠利率,向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目前已发放贷款最低利率为2%,最高利率为4.7%,加权平均利率为3.97%,有效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缩短贷款办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推送金服云平台或其他媒体网络上公示5天后无异议即入企业池名单。池内经营主体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贷款,银行受理5个工作日内即可实现贷款投放。通过线上对接借款主体与意向银行,实现线上申请受理、线上限时办结,有效提高贷款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