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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药丸是我太爷爷在山上炼制的,能治风湿、关节痛、骨痛病。”龙某、胡某付、胡某友、龙某乙4人在各个菜市场、超市门口向围观人群、特别是老年群体推销所谓的能包治百病的“祖传秘方”。2020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龙某参与作案5起,诈骗数额9500元;被告人胡某付参与作案5起,诈骗数额7600元;被告人胡某友参与作案3起,诈骗数额6200元;被告人龙某乙参与作案4起,诈骗数额5000元。近日,龙某等4人因犯诈骗罪被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2000元。
“我帮你测试一下你体内的湿气重不重。”龙某等人通过在被害人手上涂抹药水后的颜色变化来判定被害人体内的湿气,随后推销“祖传秘方”,以此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近60岁的刘某因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听信了龙某等人的虚假宣传后,通过微信当场转了1500元给龙某。和刘某有着同样遭遇的赵某,在菜市场门口看到有人在卖药,宣称“免费送药,专治风湿病”,便上前了解,在龙某等人的巧言令色下,赵某通过微信转账1800元购买了“治疗风湿”的药酒。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14日至9月1日间,被告人龙某、胡某付、胡某友、龙某乙经事先预谋,分别在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等地,以检测、治疗风湿等疾病为由给被害人涂抹自行调制的药酒,后谎称被害人病情严重需要购买“祖传药丸”(实际为山楂丸)治疗,或者虚构不涂抹解毒药酒就会导致手发黑致残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某、胡某付、胡某友、龙某乙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钱款,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曾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