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儿童玩具学生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安徽日报

街边的小吃摊、校门口的文具店……美好的童年时光,总少不了这些场景。今年3月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案件,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把好产品质量关

你知道儿童玩具必须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吗?

3月28日,六安市裕安区左右超市因销售无标识和未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玩具等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存有待销无厂名、厂址标识吸水弹、炫彩串珠泥以及未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车战陀、精品奥特水晶兵器等产品共计417件。

“这些产品均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但质量却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玩耍时,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年初,宿州市也查处一起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违法案件。安徽汉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HT8003的儿童餐车“危险夹缝项目”不符合GB14748-2006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当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餐车的行为,对已召回和未销售的儿童餐车进行技术改造,并作出行政处罚。

查办该起案件的负责人说,儿童因为好奇心强,可能会将手脚伸进或塞入餐车夹缝中,如果餐车夹缝不合格很容易夹坏儿童的手脚,个别婴幼儿还会因为挣扎导致二次伤害。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必须提高对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压实自身作为儿童用品制造企业的主体责任。

小贴士:目前,我国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和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消费者选购玩具时,注意查看商品上的警示语及适用年龄范围,根据儿童年龄段购买合适的玩具,并按照警示语要求指导孩子使用玩具。

强化新业态监管

新消费场景层出不穷、加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更丰富的产品、更独特的体验。但儿童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好奇心重,往往对盲盒、“网红”玩具等缺乏正确的认知。

盲盒是近年来的新型营销模式,因其“中奖”未知性给消费者带来惊喜、趣味而广受追捧。4月12日,宁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熊敏文具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有“快乐天使风铃许愿瓶”“英雄吊牌”盲盒共4个,“笑爆校园(果味水晶果冻)”食品1大盒,该大盒内有标识“逗比糖”“二货欢乐糖”等小盒食品15个。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玩具盲盒属于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商品,“笑爆校园(果味水晶果冻)”的食品属于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最终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研究表明,电子烟对身体同样有害。相关部门也已对电子烟销售作出规范,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近日,无为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无为市“Y00Z”电子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遂安排执法人员开展核查。经查,“Y00Z”电子店注册主体为奇雾电子店。当事人曾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出售电子烟,且当事人未核实购买人员身份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无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交烟草专卖部门处理。

无为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烟虽有别于传统香烟,但绝大多数产品仍含有危害健康的尼古丁,更有部分电子烟烟液气体被检测出甲醛、丙二醇等有害物质。今年5月起,《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要求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产品包装标识和警示语的相关规定;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等。

小贴士:面对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的消费市场,除了政府加大力度监管外,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离不开父母的参与,家长们应做好对孩子的管护和引导。引导孩子理性对待“盲盒”,认识电子烟的危害性。线上娱乐越来越丰富,家长给孩子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时,应开启青少年模式,不要提供身份信息给孩子进行实名认证。管理好支付密码,定期对支付账户进行检查。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消费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向无底线营销说『不』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关乎未来。儿童相关产品是否存在不良的价值导向,是市场监管重点之一。

3月21日,潜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校园周边商店巡查时,在辖区的怡心文具店内货架上发现标称“猪饲料”的薯条62袋,遂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装上印有“这是一包猪饲料”“满足吃货一切想象”等文字及图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潜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月21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山区学之润晨光文具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7袋待售的“小满哥”牌死神1号辣条,遂依法立案调查。该店面位于淮北市两所中小学附近,消费者主要是学校中小学生。上述辣条的外包装醒目位置突出标注“死神”文字、图形等封建迷信内容,违反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关于食品标签“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该店最终受到没收涉案食品及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梁永彬说:“一些不法商家将儿童零食包装成刺激孩子感官、污染童心的‘怪胎’,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尤其是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市场环境的监管执法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小贴士:营销宣传需要通俗易懂,但是通俗不等同于低俗。今年1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消费者如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销售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三无”食品,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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