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残疾人就业奖补力度

福州日报

记者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今年福建省进一步从就业岗位补贴和就业奖励两个方面鼓励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岗位补贴方面,对聘用残疾人人数高于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以及聘用残疾人人数高于职工总数25%且超10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财政按就业满1年的残疾人人数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个月最低工资。

就业奖励方面,单位在满足上述比例基础上,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给予奖励。(记者 欧阳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