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先行试点探索 培育200个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示范村

河北日报

任丘市于村乡北陵城村是传统的纯农业种植村,村民主要依靠打工为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近年来,北陵城村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发展模式,村集体流转260亩土地入股,同时鼓励农户用土地入股集体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水果玉米、蜜薯和冷棚错季果蔬等,有效解决了土地撂荒和村内老人就业问题。如今,合作社每年为集体增加收入15万余元,每年为村民发放“保底金+分红+蔬菜、水果、肉、米面油”等,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感。

北陵城村是沧州市以党支部引领实现合作社发展的一个缩影。日前,沧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沧州市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村党支部领导地位,将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合作社抱团发展优势、群众致富愿望有机结合,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和适度规模经营,解决“集体穷、产业弱、群众散”的问题,凝聚推动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村党支部引领发展的合作社,涵盖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合作社、旅游合作社、置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党支部组织村集体和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入股,实现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双赢。”沧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体现的是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党组织的名义组织群众入社,一个村党支部可以引领一个专业合作社发展,也可以引领多个业务性质不同的专业合作社发展。

今年沧州市先行试点探索,在全市培育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示范村200个,原则上每个乡镇党委选择1—2个党支部班子坚强有力、群众基础良好、村庄资源丰富的村包联创办,为年底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打下坚实基础。明年起,全面推动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工作不断扩面提质。其中,中央、省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村党支部全部引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一条既强村又富民的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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