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对市督导”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工作

福建教育微言

会议现场

5月11日-13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在闽南师范大学开展2022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简称“对市督导”)网络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工作。受省政府总督学、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委托,省政府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李迅到评审现场调研指导并讲话。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闽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育督导研究院院长吴彬镪参加了有关活动。

李迅指出,“对市督导”是对市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是教育督导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对市督导”工作,有利于促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把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政策导向;有利于促进增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提升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有利于聚焦制约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精准施策,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高,加快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期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李迅强调,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有效督政尤为必要。督学、专家们要学习掌握“对市督导”办法和标准,熟悉相关政策依据,按流程规范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督导评估工作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据自评材料、数据甄别分析,对被督导对象的主要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评价,要客观公正,言之有据;要深入细致对各市的教育事业发展状况进行问诊把脉,确保结果可靠有效,对无法客观反映工作实绩和发展状况的,要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参加本次“对市督导”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工作的还有部分国家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省政府督学、特约督学,福建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单位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相关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