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发布《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下称《行动纲要》)。据悉,这是省级层面出台的全国首个关于公民法治素养工作的专门指导性文件。
“浙江是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试点省份,承担着改革探路、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下全民普法正向着“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跃升,我省将在体系构建、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举措创新等方面领题、破题、解题。
围绕服务人的现代化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行动纲要》从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基准、评价标准、实施方法等重点精准施策,总结提炼公民应知应会应有的法律常识、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同时创新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模式,探索实施、逐步推广“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精准普法模式,在全社会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并适时发布公民法治素养综合指数。
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特别是法治浙江建设的深厚基础,《行动纲要》在工作方式、抓手和载体等方面增添了“数智”力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和社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设立“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并依托“浙里普法”数字化协同应用,分期分批开发“公民法治素养瞭望窗”、公民学法需求收集分析研判系统和司法行政数字驾驶舱“公民法治素养成果展示”模块等数字化应用,鼓励各地、各普法责任主体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开发“小切口、大场景”的公民法治素养数字化应用,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数字化水平。
《行动纲要》明确,到2022年底,我省将初步建立公民法治素养基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到2023年,基本形成“制度建设规范、指标设计科学、评价方式合理、研判智能精准、结果运用广泛”工作体系;到2025年,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培育形成法治浙江建设标志性成果,为高水平推进全民普法贡献浙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