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残联印发《福建省残联“十四五”高危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高危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工作,将在2022年至2025年,每个试点医院每年为70名0-3岁高危脑瘫儿童、高危孤独症儿童提供为期1年的康复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补贴2.4万元。
据悉,救助对象需满足:包括儿童家长在试点医院所在市辖区有固定住所且可连续居住一年,自愿参与全程干预试点;经省内三甲医院神经科、精神科、康复科、儿童保健科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医师诊断为高危脑瘫儿童或高危孤独症儿童,并经试点医院专家组评估符合早期干预条件;高危脑瘫儿童年龄为0-1.5岁,高危孤独症儿童年龄为1.5-3岁;儿童家长知晓早期干预意义、内容与风险,并愿意承担部分费用等四个条件。
试点工作由福建省儿童医院等试点医院组织实施,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福建省福乐幼儿园、福建省同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等单位协助配合。(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