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该抓!

扬子晚报

极目新闻记者 成昱勋

通讯员 吕铁桶

吃野味,总有人好这一口,明知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还是有人利欲熏心,选择铤而走险。4月20日,湖北嘉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就破获一起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案。

当天中午,正值下班期间,森林警察大队获悉有村民将非法捕猎的野生动物,利用中午下班时段偷运到城区贩卖。获此警情后,为不错过抓获时机,森林警察大队一边快速出警,一边与偷猎者必经路段执勤的交警大队民警联系。13时许,一辆载着野生动物的摩托车出现在警方视线,设伏民警快速出击,现场将偷猎者抓获,并查获国家三级保护动物麂子一只。

经审讯,涉案嫌疑人王某系高铁岭镇某村村民。执法民警乘胜追击,在王某家中又查获用于非法捕猎夹10余套、捕兽笼4套,同时消除王某在山林及野外设置的捕猎陷阱5处。目前,涉案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违法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嘉鱼县是湖北省禁猎区,为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严打非法捕猎违法行为,近年来,嘉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禁猎禁令宣传力度的同时,加大对禁猎区域巡查密度、送法上门,对地下买卖市场明查暗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猎行动,提供非法捕猎、贩卖违法线索,并对狩猎人员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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