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要求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

扬子晚报

据吉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内容,记者提问,目前,国家要求货运司乘人员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货运很多是长途运输,如司乘人员核酸检测证明过期应如何解决?

朱韶星:我厅正会同卫健、公安部门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外广场及车流量较大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省际出入口设置核酸采样点,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的核酸和抗原检测服务,并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通行模式。对持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乘人员,直接放行,绝不允许层层加码、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司乘人员,采取核酸检测加抗原检测,抗原检测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实行动态追踪机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实施必要的管控措施。同时,开展货车司乘人员关心关爱行动,在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货车停车场地,为货车司乘人员提供休息、用餐等服务。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