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盯上路边“僵尸车”,盗取后非法拆解牟利终获刑

扬子晚报

长期停放在路边且无人使用的车辆被称作“僵尸车”,由于这些车辆普遍无人问津,24岁的小伙林某铤而走险打起了路边“僵尸车”的主意,通过拆解赚取报废补贴,甚至雇佣业务员上街头帮他物色“僵尸车”,盗取后拆解。经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检察官介绍,无资质企业回收拆解“僵尸车”也触犯法律。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林某在太仓开了一家烟酒店,2021年8月,林某结识了经营着一家二手车公司的唐某,唐某公司主要承接二手车买卖、验车、代报废汽车等业务。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国一国二高排放汽油车鼓励淘汰补助的通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在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拆解,可领取报废车补助4000元。由于报废车辆拆解注销和办理补助申请需要前往多部门、提交多份材料,唐某公司的代报废汽车业务便是帮助车主代办相关手续,赚取300元跑腿费。

2021年,补助政策停止后,想要赚取利益的唐某公司又增加了“僵尸车”处理业务。公司会安排业务员去主动寻找“僵尸车”,想办法联系到车主,与车主谈好价格买下车辆,再联系好下家拖车公司将车辆运送至轧辊厂非法拆解,当作废铁回收。

看到唐某朋友圈里发布的“僵尸车”处理业务广告后,被告人林某与唐某约定,只要自己从车主手里买下“僵尸车”,唐某则按照每辆1000元收购。2021年9月20日,林某在某浴场停车场发现了一辆破旧的外地牌照的轿车,轮胎没气、车身掉漆且周围长满植物,林某判断这是辆“僵尸车”,直接联系了唐某,谎称“确认过是‘僵尸车’,已经花了500元和车主买下”。

由于此前林某给唐某介绍过二手车买卖生意,唐某并未怀疑,也未核实相关信息,直接联系了下家徐某将车拖至轧辊厂拆解,并转给林某1000元。钱财来得如此容易,林某在接下来四天内变本加厉又寻找到两辆破旧的轿车,利用相同的方法欺骗唐某将车辆拖走。

2021年9月24日,有居民发现第二辆被拆解的车辆不见后,立刻通知了车主,车主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警方便锁定犯罪嫌疑人林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林某称自己被上家王某所骗,车辆是从王某手中买来。然而,经侦查研判,警方发现林某所说的上家王某并不存在,只是其为逃避处罚所虚构的人物。谎言被戳穿后,林某如实供述了罪行。林某交代,自己并没有能力联系到车主,只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些车辆已经被废弃,无人认领,即便被拆解也不会被发现。

2022年1月13日,该案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林某在未取得被害人胡某、李某、辛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三人所有的小轿车以每辆1000元的价格处置给唐某,后唐某将上述车辆作为“僵尸车”送往轧辊厂拆解。经鉴定,三辆小轿车价值总计人民币9800元。林某采用欺骗的方式,利用不知情的第三人达到窃取他人车辆的目的,其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2022年1月20日,太仓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无资质企业非法回收拆解“僵尸车”,并不具备符合标准的存储、拆解场地和拆解设备等,绕开监管,加剧了环境污染、资源安全等风险,有必要依托行政手段对其进行处罚,并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的监管。

2022年1月22日,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现象,太仓市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近日,该院收到主管部门回复,该部门已经对涉案轧辊厂给予了相应行政处罚,并结合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契机,强化辖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营、私拆滥解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健康发展。

通讯员 吴玉洁 卢志坚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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