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方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记者14日获悉,《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以实施乡村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方案》明确,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方案》共提出多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提升农村居住品质、推进村容村貌美化提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群众参与活力提升、提升长效管护水平等,部署了26条重点措施。为确保任务顺利实施,《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考核激励等五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记者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