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们可以这样做……

福建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们可以这样做……

1.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

参保人应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切勿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2.就医、购药主动出示医疗保障凭证接受查验

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参保人应主动出示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配合医务人员的核验。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不得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参保人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4.积极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你我共同努力。依据相关规定,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额,每起举报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若您发现身边有欺诈骗保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省本级:0591-88612393

福州:0591-88609619

厦门:0592-2859764

厦门:0592-2858965

宁德:0593-2880387

莆田:0594-2308088

莆田:0594-968112

泉州:0595-22860000

漳州:0596-2923055

漳州:0596-2031167

龙岩:0597-3085108

龙岩:0597-3303029

三明:0598-8223123

三明:0598-8246493

南平:0599-8850002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