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巩固扩大防控成果 加快推动复工复产

福建日报

记者从7日举行的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向好,泉州疫情防控工作处在转折阶段,初步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截至4月6日24时,全省确诊病例出院63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627例,无死亡病例。全省共有高风险区20个、中风险区42个;封控区149个、管控区42个、防范区24个。

方舱医院助力泉州

初步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

本次疫情防控过程中,福建省建成并投入使用泉州火围山方舱医院、泉州南安曜光医院、晋江市东石方舱医院、泉州雷刚山方舱医院等4家方舱医院,设置床位3019张,极大地缓解当地阳性感染者收治压力,为我省打赢这场疫情歼灭战奠定坚实基础。

据省卫健委副主任陈辉介绍,为提升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对照方舱医院设置管理规范,已经做好方舱医院的选址规划等前期准备,确保在有需要时能快速建成并投入使用。

在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的过程中,福建推广全省统一的区域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发上线“无接触式”核酸检测预登记小程序,预登记采样2347万人,稳定支撑全省核酸采样近1.24亿人次。持续优化健康码平台,疫情期间累计亮码约11.31亿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系统累计下发排查信息575万条,排查率99%以上。

据省发改委副主任王高辉介绍,此次疫情防控中,福建构建全省统一的疫情防控数据库,建设完善初筛阳性直报、流调溯源管理、管控区及进出管理等系统,实现疫情防控全业务、全流程的信息化覆盖。全面推广使用省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涉疫风险数据统一归集、统一治理、统一下发、统一报送,3月11日以来,系统累计下发包括区域协查、跨省协查、潜在密接和八同专项各类数据544.9万条,总体排查率达99.4%。

据省财政厅副厅长林贻武介绍,福建财政部门出台5个方面15条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和促进控疫情、保运转、稳增长、防风险。安排专项资金2.95亿元支持建设方舱医院和移动方舱核酸检测实验室等,紧急调度资金3820万元增加省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下达资金2993万元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其成果推广应用,通过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调拨库款40.8亿元,支持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增长工作。

设立第六期中小微企业

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

为了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福建从实施普惠性扶持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恢复发展、加大服务业纾困力度、帮助企业稳定用工、优化涉企服务等5个方面出台33条政策举措。同时还出台16条具体措施加大对泉州的支持,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扶持工业的68条政策。在此前设立五期纾困贷款共500亿元的基础上,3月24日新增设立第六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

为强化政策落实落地,我省开通“惠企政策‘掌上知’服务平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做法,开展多轮次营商环境飞行检查,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实现政策兑现精准直达。截至目前,第五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全部投放完毕,惠及4300余家企业,新设立了第六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100亿元专项贷款。

省工信厅总工程师施惠财表示,福建工信系统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泉州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稳岗补助、恢复生产、物流运输补助等。分两批下拨省级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兑现2021年度新增纳统企业奖励资金,增强企业信心。下一步,全省工信系统将盯紧稳增长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强化惠企政策落实,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服务企业抗疫纾困,实现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疫情形势下,福建进一步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扩大生产经营,利用外资延续去年高速发展态势,取得了亮眼的成绩。据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陈安生介绍,今年一季度,全省实际使用外资19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8.2%,超序时进度23.2个百分点,顺利实现“开门红”。我省商务部门将继续通过组织“全闽乐购”等主题促销、实施汽车消费补贴、促进电商消费、提振餐饮消费、推动“福”字号品牌消费等五大重点工作,进一步激发市民消费信心,千方百计促进消费稳步恢复。

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

返还比例达90%

受疫情影响,福建部分地区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受到影响。福建出台系列帮扶措施,延续降低社保费率,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允许相关参保企业缓缴社保费,阶段性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延长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限。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童长峰介绍,福建对中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的比例顶格落实国家规定,从现行60%提高至90%。预计将返还10亿元,惠及15万家企业。

此外,福建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年预计减征55亿元。对2022年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福建人社部门允许其在解除封控管理,恢复生产经营后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给予300~1000元/人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记者 储白珊 张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