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曾于2021年11月对一起贺建奎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做出判决,判决书显示,2018年11月,贺建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行政管制,2019年1月贺建奎被采取刑事拘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8年11月,贺建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行政管制,2019年1月贺建奎被采取刑事拘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21年6月,仍在狱中的贺建奎通过配偶得知相关情况,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019年12月30日,贺建奎等3名被告人所涉“基因编辑婴儿”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得知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可获得商业利益,即与广东省某医疗机构张仁礼、深圳市某医疗机构覃金洲共谋,在明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学伦理的情况下,仍以通过编辑人类胚胎CCR5基因可以生育免疫艾滋病的婴儿为名,将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严格验证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用于辅助生殖医疗。贺建奎等人伪造伦理审查材料,招募男方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对夫妇实施基因编辑及辅助生殖,以冒名顶替、隐瞒真相的方式,由不知情的医生将基因编辑过的胚胎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移植入人体内,致使2人怀孕,先后生下3名基因编辑婴儿。
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追名逐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科研和医疗管理规定,逾越科研和医学伦理道德底线,贸然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辅助生殖医疗,扰乱医疗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贺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张仁礼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