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查处三起“长江禁渔”网络虚假广告案

扬子晚报

长江已禁渔,怎么还有江鲜?记者昨了解到,根据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长江禁渔”网络交易监测移交的线索,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城中分局、城南分局在“饿了么”平台上发现1家外卖店售卖名为“咸菜江杂鱼”的菜品、2家外卖店售卖名为“江杂鱼”的菜品。执法人员立即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有使用“江杂鱼”类食材制作菜肴的行为。经核查进货凭证,对食材追踪溯源,最终查实相关餐饮单位没有使用长江流域的渔获物进行制作,实际使用的均为农贸市场上购买的普通养殖鱼产品。

据了解,这些餐饮单位知晓并清楚长江禁捕及禁止销售江鲜的相关规定,在“饿了么”平台店铺以“江杂鱼”为噱头招揽顾客,实际并不提供长江流域渔获食材的相关菜肴,属于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广告法》,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分别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据悉,自2020年“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83646家(次),对美团、饿了么等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行政指导8次,督促清理含“江鲜”等字样的网店名称27个,下架或整改非法网络交易信息352条,查处10起案件。其中,江都区某酒店发布虚假“江鲜”广告案在2020年被评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长江禁渔”十大典型案例;王某利用抖音发布“野生鱼”虚假宣传暨无照经营案被评为长三角地区“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1年度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强化“长江禁渔”网络交易监测,坚决向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全力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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