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休渔时间定啦!不捕鱼,领补贴!

中国平潭

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关于实施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确定了2022年福建省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

平潭位于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根据通告规定,平潭2022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休渔的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

此外,通告还明确了伏休要求,包括禁止异地休渔、严格钓具渔船管理、加强活鱼运输船管理、严禁冰鲜杂鱼交易、严格捕捞许可申请、明确渔船过户期间监管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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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伏休要求:

(一) 禁止异地休渔。所有休渔渔船严格执行船籍港所在海域休渔时间,并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跨省休渔,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区域修船的必须经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业执法机构确认同意,报设区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停泊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为防御台风异地避风的渔船,在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后,应及时回船籍港休渔。

(二) 严格钓具渔船管理。实行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提前主动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严格在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执行休渔规定的,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未参与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实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三) 加强活鱼运输船管理。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核实辖区活鱼运输船有关情况,报设区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活鱼运输船应当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运载捕捞渔获物。

(四) 严禁冰鲜杂鱼交易。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收购、销售、运输非法捕捞的冰鲜杂鱼。对发现涉黑涉恶的相关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五) 严格捕捞许可申请。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六) 明确渔船过户期间监管责任。渔船发生过户,但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渔船监管仍由转出方船籍港所在地履行监管职责;已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由转入方船籍港所在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