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29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二审稿完善了智能信包箱使用管理规定,对快递服务质量和投递要求也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都与普通百姓息息相关,如拟规定建立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完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等。
二审稿采纳一审建议,增加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服务质量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要求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了解从业人员情况;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要求企业建立合理考核奖惩制度和投诉澄清免责机制;细化环保责任,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用于包装。
在信包箱管理方面,二审稿增加规定,运营新建住宅建筑工程设置的智能信包箱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明确智能信包箱应当融合邮件、快件投递接收功能,使用智能信包箱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鼓励和支持传统信报箱升级改造;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