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来自:MPEG LA 官网)
原告指出,从 2014 年秋季到 2020 年 3 月止,Samsung Electronics GmbH 母公司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是 MPLA HEVE 专利组合许可证的许可 / 被许可方。
但在此之后,三星仍在持续提供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在内的产品,此举已构成未经授权使用受保护的 HEVC 专利。
对此,MPEG LA 主张对相关产品下达禁令、要求被告方赔偿损失,并负担由 Krieger Mes & Graf v. der Groeben 的 Axel Verhauwen 和 Cohausz & Florack 的 Gottfried Schüll 领导的律师团队的法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