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带着孩子途中撞伤人逃逸 ,警方认定其承担全责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3月24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六公宣)  2月13日,南京六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位老人在六新路被电动自行车撞倒,老人腿受伤,但肇事者逃跑了。目前,警方已经找到肇事者并认定其担负全责。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随后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老人右腿骨折。伤者姓王,73岁,受伤后,两人找路人帮忙报警并联系其儿子。民警出警了解到,因为天黑王大爷没看清是谁撞倒自己,而许阿姨有严重的白内障,所以也没有看到肇事者,事故现场也没有肇事车辆的任何遗留物。幸好经过多方勘查,在事故发生地附近找到一处路面监控,从调阅的视频监控中看到,肇事车辆是一辆圆形后备箱的红色电动车,但因为当时天色已黑,肇事者还带着安全头盔,查不到有效的信息。办案民警立即反向追踪调查,通过调阅大量的沿途监控,一路追踪到肇事车辆是从大厂某商场出来的,民警推测肇事者为此处工作人员,便带着监控中拍到的模糊照片上门对比排查,终于在商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这位工作人员侯某,侯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当天晚上6点半,王大爷和妻子许阿姨推着残疾的女儿出来散步,突然侯某骑电动车从后方将王大爷撞倒在地,当时车上还站着侯某五岁的儿子。侯某表示自己当天带着儿子回家途经六新路时未及时观察到前方的行人导致发生了事故,撞击后儿子说鼻子疼,自己一看发现儿子一直在流鼻血,十分担心,便带着孩子迅速离开。

3月18日,六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侯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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