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服务消费引发新型纠纷,法院多元化解保障双方权益

扬子晚报

近年来,各种新的服务型消费不断出现,也引发了一系列新型纠纷。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审结几起祛痘、植牙、健身等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引导双方进行调解,有效化解实际矛盾。

相关负责人表示,吴中法院在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降低诉讼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引导双方多元化解纠纷。

祛痘费高效果不佳,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

小唐因长期长痘,对此苦恼不已。因听说一家美容机构的祛痘服务效果不错,于是前往店里并签订了美容协议,支付了高达17万余元的祛痘费用。消费一个多月后,小唐认为该机构提供的美容服务并没有达到约定的效果,脸上痘痘毫无变化,对此十分气愤,于是起诉至吴中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费用17余万元。

而美容院则坚持所有产品均已拆封,应继续履行合同。

关于这份美容合同是否达到合同目的的判断标准不一,而在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继续履行也有难度。经过法官数次沟通,发现小唐还有祛痘的需求,但对费用存有顾虑,商家也对其祛痘技术很有信心,于是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小唐与美容店达成调解,同意解除部分合同并返还费用,部分合同由双方庭外继续履行。

德国植牙、韩国植牙,履约内容不明引纠纷

赵大爷到某口腔医院植牙,并交纳了相关费用。植牙当天,赵大爷看到植牙包装上的产品名称为“韩国牙齿”,但是赵大爷认为咨询交费时,牙医明确向其表示要植的为德国牙齿。赵大爷认为受到了欺骗,拒绝植牙,并对该口腔医院提起诉讼。

吴中法院立案后与该口腔医院取得联系,医院方面表示,目前受疫情影响医院尚未营业,同时担心诉讼对其产生影响,希望法官能够居中调解。经与原被告双方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该口腔医院同意解除合同并返还费用,赵某同时向法院申请撤诉。

办卡容易退费难,商家以其行为表明不履约

陈某是一位健身爱好者,在家附近的一家健身房签订入会协议并办理了私教课程。2021年9月,该健身房突然贴出通知称该店即日起停止运营。陈某多次向教练要求退费未果,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费用。

吴中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健身房通过员工告知陈某停业并张贴停业通知,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合同应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陈某主张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予以支持。

吴中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法院将依法裁判惩治不法经营者,但是消费者亦要理性维权,不可随意解除合同。该院在依法裁判的同时,积极探寻多元解纷之路,以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廖丽娜 马俐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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