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帮助中小企业提振信心,助力困难企业渡难关,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214号),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涉及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这是继2020年减免房租政策以来第二次全省范围的免租政策。《通知》指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要全面摸清承租方底数,主动联系承租方,宣传讲解免收房租政策,沟通协商免收房租事宜,确保应免尽免、不重不漏;落实“免申即享”要求,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应精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程序规范、及时高效。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诿扯皮等现象。
据了解,2020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实际减免房租1.19亿元,惠及2977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助力复工复产发挥了较大作用,有力支持了我省经济平稳运行。(记者 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