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劝患者控制饮食与家属起冲突被行拘,法院终审撤销处罚决定

扬子晚报

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3月1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医生劝病人控制饮食被打因先动手被拘3日”案件作出最终裁定:维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警方对王翔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含山县公安局和马鞍山市公安局的再审申请。3月13日,当事人王翔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工作了。

2020年3月30日上午,含山县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王翔在值班查房时,发现年近八旬的女患者蒲某在吃麻油拌干丝,于是叮嘱其不能吃油腻的食物。不久,蒲某的儿子俞某前来探望母亲时,发现她情绪低落,询问得知是因受到王翔的叮嘱影响。

俞某和王翔在病房见面后,发生了口角,继而互相推搡、揪拽。在双方推搡的过程中,王翔挥拳打了俞某眼部一两下。俞某准备还击时被同病房其他患者的家属抱住,便用脚踢向王翔的左膝盖,导致其歪坐在椅子上。后经诊断,王翔的左膝盖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当地警方认定双方行为属于互殴。2020年4月26日,含山县公安局对王翔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理由是其“殴打他人”。同时,俞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不过因疫情原因,两人的处罚都暂缓执行。

因为对含山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王翔向马鞍山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取消处罚决定。2020年6月28日,马鞍山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

王翔随后又向马鞍山市雨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含山县公安局和马鞍山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决定书。

2020年12月31日,马鞍山市雨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翔的诉讼请求。雨花区法院认为,王翔称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主张,不符合正当防卫性行为精神实质,含山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合法。

不服一审判决结果,王翔又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5月14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适用法律有误,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撤销含山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马鞍山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1年10月24日,王翔收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含山县公安局因不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向高院申请再审,高院已经立案审查。

2022年3月12日,王翔收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高院认为,二审法院的判决无明显不当,驳回含山县公安局和马鞍山市公安局的再审申请。

3月13日上午,当事人王翔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收到裁定书之前,他的心情一直有些压抑。收到裁定书后,他的心情一下彻底放松了,终于可以放下包袱,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我对这个裁定结果非常满意,非常感谢一直关注此事的媒体和每一位关心支持我的人!”王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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