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3万“包录取“”未果,淮安一教育培训机构被判退还费用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3月11日讯(通讯员  陈俊声  童田甜  记者 朱鼎兆)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教育培训行业受到较大冲击,由此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呈现激增态势。3月11日,在淮安市中院召开的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淮安某教育培训机构承诺,缴纳3万元某学院就“包录取”,实际并未被录取,法院最终判决教育培训机构退还消费者28500元费用。

淮安市中院发布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案例

2021年2月,黄某与淮安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教育培训委托协议》一份,约定“黄某委托某教育培训公司办理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学专业的报名及录取工作,所有费用3万元。某教育培训公司确保协助黄某在报考的院校录取,黄某如按照指导未被相关院校录取,某教育培训公司需把前期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黄某”。

协议签订后,黄某依约向某教育培训公司支付了3万元费用,某教育培训公司向黄某出具《教育学费收款收据》。后黄某未能被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要求某教育培训公司退款未果,引发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教育培训委托协议》扰乱了公平竞争的高考秩序,该协议为无效合同,某教育培训公司收取的款项应当返还。但因某教育培训公司为履行涉案合同曾聘请老师对学生进行培训,并安排学生在南京的食宿,黄某对此也表示认可。故法院综合案件情况,酌情认定某教育培训公司最终返还黄某28500元。

据淮安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朱月娥介绍,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教育培训行业受到较大冲击,由此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呈现激增态势。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审查教育培训机构资质,了解培训机构口碑,必要时可以现场考察教学场地。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研读退费条款,谨慎面对“赠课”条款。签订合同后,要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一旦发现培训机构宣传与实际不符,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投诉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规避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育培训、健身服务等纠纷多发、频发,据朱月娥副庭长介绍,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教育培训行业相关纠纷快速增长。清江浦区作为淮安市主城区,教育培训机构较多,因而引发的纠纷数量较多。清江浦区法院审结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占总案件量的比重高达46.8%。受新冠疫情影响,健身房等服务场所的经营遇到困境,涉健身服务场所纠纷明显增多,消费者退卡、退费的诉求较为突出。一些服务机构甚至在关门、歇业的情况下自行终止服务,且不退还费用,忽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从而引发诉讼。对此,淮安市中院提醒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部门:谨慎合理消费、强化证据意识、依法诚信经营、畅通维权渠道,做好舆论引导。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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