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车型上路行驶 交警责令恢复原状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3月4日讯(通讯员 常昌华 陈永美 记者 范木晓子)近日,东台市沿海交警中队民警在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查处一起私改车型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并对驾车人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改装车上路被交警查获

2月28日早上7时许,东台市沿海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228国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JD833*货车在路上行驶不正常,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该车行驶证时,发现该车车厢已经被改造,与原行驶证上的车型照片完全不符。

经查,该车驾驶人周某48岁,是大丰人,他自恃聪明,为了多装货,他竟然将原货车进行改造,增高了栏板,从而方便超载运输,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最终,东台市沿海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暂扣车辆,责令周某将该车恢复原状,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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